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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应向谁申报?
释义
    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风险提示:债权申报的注意事项:1、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2、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3、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4、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公司债权人应向谁申报破产债权?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风险提示: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公司破产债权人申报的期限是三十日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债权人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仍然向请算组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由清算组予以登记。
    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人如何申报债权
    有限公司破产债权人申请债权的流程如下:1、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2、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3、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4、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风险提示: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公司分立后债权人应向谁请求偿还债务
    (一)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也就是说,公司分立时应对财产进行划分,同时将债务进行分割。但是不论公司之间如何约定债务,公司都对债权人负连带还债义务。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家公司请求债权。偿还债务后的公司可以向其他公司追偿其他公司按照比例应当承担的债务。(二)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分立后公司对债权人负连带偿还责任,都对债权人负有债务,因此债权人可以分别向各公司请求债权,但是向各公司所请求的债权之和不能超过债权人的总债权。
    分公司能否申报破产债权
    分公司是属于公司的分支机构,其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分支机构及其责任承担】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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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2:5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