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 |
释义 |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是: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一、什么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也就是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其遭受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精神反常折磨或生理、心理上的损害而依法要求侵害人赔偿的精神抚慰费用。 精神损害赔偿不是轻易能够实现的,即便实现了,也是在一定的限度内,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除了考虑伤残等级外,还需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赔偿能力以及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等予以确定,更需要看的是法官对于精神损害赔偿情形的判定。 二、强奸罪可以要精神损害赔偿吗 女性遭受到强奸行为的侵害时,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三、精神损害对象范围 精神损害的对象不同于精神损害的客体。对象是损害事实指向的具体权利或法益,而客体是对象所能体现的精神利益。这等同于刑法中的犯罪对象和犯罪客体的关系。有学者认为精神损害对象仅指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也即四权说。其他有人格尊严说、全部人身权说、侵害精神实体说及精神利益损害说等。这些观点有着共同的范围即人格权。其原因在于当时我国民事立法所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着重点并不在于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心理、感情损失,而是着眼于对公民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人格权的保护。世易时移,变法亦矣。随着法律对人格权的保护日趋完备,精神损害对象范围也由精神性人格权延伸到物质性人格权,从一般性人格利益扩展到身份权,甚至扩展到特定的财产权。 这里要理清一个问题,精神损害赔偿的基础是因为侵害人格权或其他权利,还是因为侵害了人格权或其他权利致使精神利益受到损失?显然,精神损害赔偿是因精神利益受损而赔偿。而人格权和其他权利只是损害的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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