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返还定金:1、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3、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的。4、出现合同约定的退还定金的情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