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和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分析 1、婚后购房不一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由一方的父母出资购买,并且该房子只登记在该方的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子应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没有权利要求对该房子进行分割。 2、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三)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