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伤纠纷案件的受理费为10元,申请费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情况下,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其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和理算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将根据实际支出确定。 法律分析 工伤纠纷案件的受理费为10元,申请费在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情况下,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其他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则按实际花费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该内容由 刘俊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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