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爷爷奶奶具有监护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就可以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来担任监护人,而且排在第一顺位。 一、少年子女在校监护人是否是学校的 孩子在校的监护人不是学校,而是父母或者其他取得监护权的监护人。仅具有保护其在校期间安全的义务。孩子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和老师只是对学生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三、监护人和户口有什么关系? 监护人和户口一般是有关系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一般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都可以作为监护人,和户口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是可以作为监护人的,不一定具有户口上的亲属关系,满足一定条件也是被允许担任监护人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