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羁押期间是否停发社保退休金? |
释义 | 一、犯罪羁押期间是否停发社保退休金? 退休的企业员工一旦触犯法律,被定罪入刑的,在其服刑期间,退休费用将被予以暂时性停发。等到刑罚结束后,可以恢复发放。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时候,服刑结束后,恢复发放的退休费应当遵照其入狱前的退休费发放标准,即其在服刑期间不想有同等的退休费调整政策。在其刑满释放重获发放资格后,将享有此后的退休费调整制度。另外,其在服刑期间停发的部分,不予补发。 二、羁押期间社保可以交吗? 1、已经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下列行政、刑事处罚的,在单位停发工资期间不计算工作年限,暂停缴纳社保。 (1)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 (2)被公安机关强制收容教育,强制戒毒(包括所外执行)的人员; (3)被羁押人员; (4)被判处管制的人员; (5)被判处拘役的人员; (6)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人员;参保单位可凭有关资料到当地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封存手续。 2、符合下列情况的,可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 (1)被取保候审和被监视居住的人员,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后,构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处罚,且不给予任何行政纪律处分的,所在单位补发其被扣除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后,可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 (2)公安、检察机关撤案或者检察机关决定不予起诉,以及检察机关虽决定起诉而法院宣判无罪的,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未被劳动教养或治安拘留,在单位补发其被羁押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后,可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 (3)在职参保人员经核定被错判犯罪的,在原判期间的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补偿后,由职工申请,单位同意,可按规定办理社保费补缴手续。 3、在职参保人员在被管制、拘役或缓刑期间,不予办理离退休待遇核准手续。管制、拘役或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和现行计发办法核准其养老保险待遇。 4、在职参保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个人缴费退领手续,将其交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终止社保关系。 受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及自动离职的人员,工作年限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辞职、辞退的人员重新工作后,除去待业期间时间,其前后工龄或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的在职人员出国定居或者死亡,已经缴纳的社保费怎么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由职工原单位负社保经办工作的人员,到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凭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终止社保关系手续,按照个人缴费总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保费已纳入社保统筹,不予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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