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的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遗赠扶养协议中的扶养人的范围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者组织,主要包括: (一)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这里的遗赠人一般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鳏寡孤独的“五保户”老人,他们享有受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扶养的义务。集体所有制组织,一般是指“五保户”、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五保户”遗赠财产的权利。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分配原则 (一)受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受扶养人享有依协议请求扶养人扶养和接受扶养人扶养的权利;承担在世时妥善管理遗赠财产、不处分遗赠财产并将其转移给扶养人的义务。 (二)扶养人的权利义务 扶养人享有在遗赠人死后取得遗赠财产的权利;承担扶养照顾遗赠人,并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安葬的义务。 二、遗赠扶养协议的成立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中财产权利的一部分或全部赠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的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 遗赠成立应具备的条件: (一)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须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遗嘱内容须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内容须合法。 (三)遗嘱人须对财产享有处分权,并且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四)受遗赠人须在遗嘱生效时存在、未死亡。 (五)受遗赠人应当明确表示接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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