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人在国外离婚财产怎么分 |
释义 | 中国人在国外离婚可以在我国办理,也可以在外国起诉处理财产。 如果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亲自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如果外国公民一方不在中国境内,中国公民必须持有配偶同意离婚的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外国公民同意离婚的证件必须经过外国公证机关证明。 如双方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应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类案件如果重大则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审判程序上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应先予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 婚。由于此案件属涉外民事案件,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应该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不在国内居住的当事人,因离婚案件在人民法院起诉、应诉,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此外,从外国寄交人民法院的书面意见,外国人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 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吗 中国人可以在国外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在国外登记结婚在中国如何离婚 在国外领取的结婚证。在国内不能办理离婚手续。 需要双方到当初领取结婚证的地区或国家,申请办理离婚手续。或双方当事人该地区或国家驻我国的使领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