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委会哪五种人不能进 |
释义 | 业委会以下五种人不能进: 1、不履行业主应尽的义务,长期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后,想通过变身业委会成员与其作对,这种人品行不端,善于制造和激化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擅长搬弄是非。 2、本身没有正当职业或稳定收入,想通过担当业委会成员的职务,向物业公司索要各种好处或减免物业费的。 3、想私分侵占公共收益或欲在物业企业得到一份薪水的。 4、不懂得也不了解物业公司职责范围和管理流程,不能容忍物业管理过程中正常出现的问题;无端干扰其正常运作、干涉其具体业务的。 5、将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问题怪罪于物业公司,恶意煽动不满情绪的。 那么业委会的职责有哪些呢? 业主委员会履行的职责有: 1、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2、续筹并监督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3、审议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服务费的预算和决算; 4、听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 5、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等。 综上所述,业委会也不想进就能进的,想要成为业委会一员的,那么自己也应该以身作则,已维护业主的权益为己任,禁止损失业主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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