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婚姻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应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韩先生在中国无固定居所,金小姐可以在自己的住所地,也就是中国吉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小姐住所地的法院对该案享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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