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公司要求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是否违法 |
释义 | 劳务派遣要求员工签订非全日制的用工合同违法。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的劳动者之间只能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全日制劳动合同,且不能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建立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一、劳动合同去哪里申请 劳动合同书由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去劳动局申请。 1、作为劳动者只能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不能自己去劳动局领劳动合同书。 2、作为用人单位或者劳务派遣公司,要及时向劳动局报送签合同员工的花名册。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风险如下: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二、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1、签订合同的时间长短不同。劳动合同对于签订时间没有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合同相关规定应该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工形式不一样。劳动合同签订双方直接用工,而劳务派遣合同双方并不直接用工,而是劳动者在用工单位上班; 3、涉及主体不一样。劳动合同只涉及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而劳务派遣合同涉及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三方; 4、是否能够签订非全日制合同方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而劳务派遣合同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5、岗位不同。任何岗位可以,劳务派遣合同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三、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劳务派遣权利义务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劳动派遣单位要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这一规定也就是再次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除了要有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外,还要明确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2、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全部义务。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派遣单位与劳动者形成本法规定的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要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这些权利义务在本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例如,派遣单位承担依法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 用人单位应依法允许劳动者参加或组织工会等义务,并对派遣单位承担的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费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劳务派遣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至少要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本应当是由劳动合同双方约定。 可以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还可以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双方约定期限。但是本法就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做出了强制规定,即不得少于二年,可以多于二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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