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要注意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要注意的几点问题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应当注意,离婚协议是否有子女抚养、债务、财产等约定条款,需要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才能领取离婚证等; 2、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感情确已破裂”,且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一、两个孩子大概多大可以离婚 孩子多大与两个人是否可以离婚没有关系。若夫妻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相关问题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双方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一审离婚法院会判离婚吗 离婚一审会判离,只要夫妻感情破裂,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无效,一审就会判离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因此要注意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分居一个月能离婚吗? 分居一个月可以提出离婚。且若当事人能够就离婚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若当事人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且夫妻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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