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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买的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种情况是房屋为购房人 婚前个人财产 ,不因而自动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 。即,一方婚前按揭 购买商品房 ,并办理了产权证,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房贷,这种情形比较普遍。即使夫妻共同还贷,也不能共同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当婚姻关系不再存续时,另一方拥有的权利仅是已付购房款的原价及利息的返还,而不能对婚前按揭房屋升值产生的孳息(升值部分)主张其他请求。 另一种情况是购房人依据约定支付了首付款,并办理了银行按揭手续,但没有及时 办理房屋产权证 ,直至结婚后才办理房屋产权证。在这种情况下,办理 房屋所有权证 时 房屋产权登记 部门会要求出具夫妻约定书,并按约定 办理产权证 ,能有效地避免 房屋产权纠纷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稳定。 还有一种情况是婚前购买房产,没有贷款,也办理了产权证。这种情况是否要变更产权证,追加共有人,属于家庭内部事务,应慎重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 共同财产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 、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 的收益; (四) 继承 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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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3:2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