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在继承法中属于哪一类继承人? |
释义 |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或兄弟姐妹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代替其继承遗产。与转继承相比,代位继承的性质、发生根据、继承人范围、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都有所不同。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形式,仅适用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法律分析 代位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都是由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原享有继承权之继承人均在遗产分割前死亡,故两者极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卑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结语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在性质、发生根据、继承人范围、适用范围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直系卑血亲代替继承人地位继承遗产,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是同一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因此,虽然两者容易混淆,但从性质、发生根据、继承人范围、适用范围和法律效力等方面来看,它们是有明显区别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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