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3民法典中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离婚后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无法协商可向法院起诉;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起诉法院解决探视权问题,法院可采取强制措施并协助执行单位和个人,包括祖父母、学校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之后探视权如何规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子女探望权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不能协商确定,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对方不让探望孩子怎么办 实现探视权可以采取的手段: 1、跟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进行沟通,把自己不满表达出来,互相理解,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沟通不成的也不能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2、两人协议离婚,对探视权没有约定或对探视协议履行有争议,被拒绝探望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解决探视权问题。 3、法院曾对孩子探视权作出生效的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执行探视权的措施 在强制执行探望权时,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争取能够自觉协助探望孩子。 在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对带孩子一方采取强制措施,这些强制措施包括训诫、责令写悔过书、罚款、拘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双方矛盾激烈,难以相互配合的,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协助执行的单位和个人一般包括: (1)照看子女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其他相关人; (2)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幼儿园、小学及中学; (3)抚养子女一方所在单位; (4)妇联、居委会及青少年权益保护部门。 结语 离婚后的探视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拥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方式和时间应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方不允许探望孩子,可以通过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沟通、重新订立合理的探视协议,或者起诉到法院解决探视权问题。法院在执行探视权时,会进行必要的教育与疏导,如教育无效则采取强制措施,包括训诫、罚款、拘留等,严重情况下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如双方难以配合,法院会考虑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协助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 家庭暴力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 监护人实施家庭暴力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的申请,依法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应当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抚养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二章 家庭保护 第二十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妥善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探望、财产等事宜,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见。不得以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争夺抚养权。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应当依照协议、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在不影响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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