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案件交纳50-300元,涉财产分割不超20万免费,超20万部分按0.5%交。调解或撤诉减半交费。诉讼费用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每件收取50至300元的受理费。如涉及财产分割,若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则不需额外支付;若超过20万元,则按照总额的0.5%收取。 2、若以调解方式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受理费减半。 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做出决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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