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1、一方婚后通过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一方婚后通过遗嘱继承所得的财产,如果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指明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即应属于接受继承的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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