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保全期间能否签租房合同 |
释义 | 房子保全期间能签租房合同。被保全后的房子不能进行所有权的变动,但经批准可以进行使用权的变动,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保全申请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途径保全被告所属名下房子。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可否保全?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能保全。因为没有房产证就无法确定房屋的所有权,是否是义务人的财产,也无法起到保全的作用。诉讼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的财产。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比如汽车提供车主证明、还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明等,防止其余人财产的错误查封、扣押。 二、房屋保全有什么后果 房子被保全在履行生效裁判规定的义务后没有什么不利后果,一般在诉讼当中做的财产保全,对财产保全涉及的房产只有冻结交易的影响。对于产权不清的以及没有房产证的房产一般不会进行保全。如果最终判决难以执行,被保全的房产会被拍卖。 三、男方婚前房产离婚后会如何分配 (一)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一方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那么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房子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现实中,许多父母为子女买房子耗尽毕生的积蓄,这一规定也是对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的保护。(三)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买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子,如果其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房子登记在首付房名下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在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一般认定该房子属于产权登记的一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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