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法院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 1、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的公民死亡的,为了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即本案中被执行的担保人死亡的,不论其遗产是否有人继承,也不论继承人是否知情、是否承认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债权人均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从以执行人的遗产作为执行标的,偿还被执行人所欠债务。 2、在被执行人死亡的情况下,所执行的标的仅限于遗产。如果遗产不足以履行被执行人的保证责任,执行程序也应当终结,保证人所负债务不再由其继承人偿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