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抵押登记的办理: 1、申请抵押登记: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那就是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 2、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如果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则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并且会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进行审核: 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如果经审核符合规定,则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进行登记: 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抵押登记的查询: 1、网上查询:查询点击省市连接进入各地房产管理局网站进行房产证查询,需要输入产权人姓名、产权证号; 2、房管局查询:若要查询自己房产证信息,则有必要带着自己身份证件及房产证到本地的房管局。 综上所述,抵押登记的办理有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那就是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这时申请人就需要填写抵押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抵押登记被核准后,登记机关会在其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二十九条 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的,以及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的,抵押当事人应当在抵押合同中载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