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医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
释义 | 法医伤残鉴定标准共分十级,从器官缺失到器官部分缺损等级不同。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或效果稳定后进行,申请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入院记录、病历本等。 法律分析 法医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十个等级,最高等级是一级,主要表现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最低等级为十级,主要表现为器官部分缺损,无功能障碍。 一、法医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 法医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一级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2.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3.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4.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6.六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伤残等级鉴定什么时候做 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是在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当事人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伤残鉴定申请,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作出伤残评定,并制作伤残评定书送达当事人。 三、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事故的话;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伤残鉴定标准共分为十个等级,最高等级为一级,主要表现为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最低等级为十级,主要表现为器官部分缺损,无功能障碍。伤残等级鉴定应在治疗终结或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伤残鉴定所需材料包括入院记录、出院记录、病历本、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影像资料及诊断报告、交通事故相关证明文件和伤残鉴定委托书。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六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章 司法鉴定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鉴定过程中,需要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身体检查的,应当通知其监护人或者近亲属到场见证;必要时,可以通知委托人到场见证。 对被鉴定人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被鉴定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对需要进行尸体解剖的,应当通知委托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到场见证。 到场见证人员应当在鉴定记录上签名。见证人员未到场的,司法鉴定人不得开展相关鉴定活动,延误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第二十七条 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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