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北京市户口迁移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文章主旨是关于迁户口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包括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办理同意迁移手续,再去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手续并领取“准迁证”,最后户口所在地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法律分析 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孩子随迁的,需要填写随迁单);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拓展延伸 北京市户口迁移流程及办理所需材料说明 北京市户口迁移是指将在北京市范围内的户籍迁移到其他地区或将其他地区的户籍迁入北京市。办理户口迁移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本人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如有)、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如有)等。其次,还需要提供迁移目的地的相关证明,如工作单位的证明、学校录取通知书等。此外,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申请表、照片等相关材料。办理流程一般包括填写申请表、递交材料、审核审批、领取户口迁移证等环节。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会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结语 办理北京市户口迁移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及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办理迁出手续,接收地村(居)委出具接收证明。再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迁出户口,领取准迁证。最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因个人情况和政策变化而异,请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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