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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了诉讼费最迟多久开庭
释义
    法律分析:一、交了诉讼费最迟多久开庭?
    缴纳诉讼费后开庭的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二、民事起诉状诉讼费由谁出
    民事起诉状诉讼费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诉讼费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关的凭证。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三、诉讼费的支付标准
    诉讼费的支付标准,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收费也是不同的,具体如下:
    1.财产案件: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非财产案件: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总额不超过20万元,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侵害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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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