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 -行政处罚
释义
    法律分析: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一)造成国家矿产资源巨大损失和公私财产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不顾行政处罚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制止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继续进行违法活动或保持违法状态的;
    (三)在两年之内再犯已经受到行政处罚的同种违法行为的;
    (四)屡次违反矿产资源法规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情节显著轻微,通过说服教育已改正的,可以免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失较小,能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违反矿产资源法规行政处罚办法》 第八条 对违反矿产资源法规的行为的行政处罚包括:
    (一)警告;
    (二)责令限期改正,限期补交资料;
    (三)责令停止开采,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停产整顿,停止借阅地质资料;
    (四)责令赔偿损失;
    (五)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
    (六)罚款;
    (七)通知银行停止拨款或者贷款;
    (八)吊销勘查许可证,吊销采矿许可证;
    (九)矿产资源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措施。
    对同一违法行为,第(一)项处罚不得与其他处罚并用;第(三)项处罚不得与第(八)项处罚并用;其他处罚可以依法并用。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5: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