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父母名买房怎么处理 |
释义 | 购房者如果购买的是普通商品房,且双方有明确的约定即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则该协议有效,借名人的主张可以支持。但一旦房屋已经被查封、过户给善意第三人或者存在其他不能过户的原因的,借名人要求出名人办理过户的主张不能成立。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则双方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因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的利益,一般认定为无效。 购房者即使是借用父母的名字买的房子,但是不动产登记之后就发生物权效力,登记产权人就被推定为房产的所属人,除非有证据足以推翻产权登记簿上记载的内容。法院通常会综合房屋的出资情况、房屋的占有使用情况、购房票据、合同、房屋产权证的持有情况以及对于借名购房的事实有无合理解释等因素综合判断。 一、购买二手房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应当注意下列问题:1、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需要注意该二手房的产权交易是否受限制,主要需要看看该二手房是否存在被抵押等情况;2、购房者在买房时要注意该房屋的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房产;3、注意优先购买权问题;等等。”如果去看房的时候发现房子还在租赁中,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所以这时候如果要买的话,承租人就需出具一份"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书面承诺。也就是说,小A购买此类房子时,请注意一定要拿到放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书才好。在你有买房意向之前一定要对房屋产权要核实,因为根据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但是只有夫妻一方带看并且代签名。但是在过户的过程中,由于房价上涨,出卖方反悔,夫妻二人唱双簧,以不知情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那么这时购房者你就比较麻烦了。因此,为了避免日后这些麻烦事,在签约时要确认所有产权人都在场。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承租人用假证冒用身份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因此购房者你在买房时一定要去核查房主的真实性,别搞得最终房财两空了。 二、借名买房司法解释 借名买房司法解释如下: 北京高院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十五条当事人约定一方以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借名人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登记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可予支持。但是,该房屋因登记人的债权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当事人一方提供证据证明其对房屋的购买确实存在出资关系,但不足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登记的约定,其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予支持;其向登记人另行主张出资债权的,应当根据出资的性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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