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公证需要的材料 |
释义 |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2、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3、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4、付款赁证(如已付款)。前手购房合同、契税凭证(二手房)。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一、房地产权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所有复印件须使用A4纸复印并提供原件核对): 1、申请人身份证明。 (1)属个人的,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下同);台湾地区人士须提供身份证及台胞证的复印件;外籍人士须提供护照的复印件及护照的中文译本。 (2)属企业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确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代码IC卡或数字证书(未开设银行基本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工商企业查询资料、公司章程; (3)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的,提供机构代码证或政府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提供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包括户口簿、出生证明、结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全部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或认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非个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发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7)境外个人、企业或组织(包括港澳台地区)提交的身份证明按规定均须经过公证或认证,并提供中文译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经公证的中文姓名声明书。(公证或认证途径见提醒事项(一)) 2、填写《房地产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发证办窗口提供)。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附图)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书(附图)原件。 5、属于土地、房屋灭失的,提交证明灭失的材料。 6、属于放弃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放弃权利的声明;申请人为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以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7、属法院强制注销的,需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生效证明书、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已办理抵押登记的房地产,须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该证明格式由发证窗口提供)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房产转让合同公证有哪些步骤 (一)公证步骤 1、申请与受理: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要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是否接受办理的决定。 2、审查: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相关调查,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合法性。 3、出具公证文书:公证上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 (二)当事人需提供的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 2、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 4、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 6、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 7、内(外)销商品预(出)售合同(商品房首次交易)或房屋买卖合同(二手房交易)。 8、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 9、付款赁证(如已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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