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转让方、受让方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转让方、受让方为中国内地法人: ①公司的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办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转让方、受让方为境外法人: ①转让方、受让方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②转让方、受让方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4)房地产权证书; (5)房产信息单; (6)房地产买卖合同; (7)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一、民法典中房屋买卖没有房产证公证有效吗 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买卖时,只能申请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购房合同有效。但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公证不能证明房屋的权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