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的约定产生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的约定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夫妻双方自愿约定的,且约定内容合法就是有效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财产应当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处理,而且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情况,所以离婚时进行财产约定是合法的。 一、夫妻财产协议的成立要求有哪些 夫妻财产协议的成立要求如下: 1、双方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应当亲自行为,不适用代理; 3、夫妻自愿、平等; 4、协议书面签字,注明日期; 5、双方意思真实; 6、协议内容必须合法,不得避免法律或损害国际、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夫妻财产约定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1、夫妻财产约定具有身份属性。它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从属于夫妻关系,因而缔约的主体严格限制在夫妻之间,该合同不能独立婚姻关系而存在。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未婚同居、婚外同居者对财产关系的约定,不属于夫妻财产约定。 2、订立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当事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人不得代理。 3、约定必须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对已经约定的内容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终止该约定。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并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三、夫妻财产约定的有效要件有哪些 (一)、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生效条件包括: (1)缔约双方必须具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缔方双方必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约定必须双方自愿。 (4)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不得利用约定规避法律。 (二)、约定的效力分作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两方面。 1、对内效力即对夫妻双方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对外效力即对第三人而言。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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