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金计发基数大调整:工龄25年和35年将有何不同? |
释义 | 大家注意了!养老金计发基数大调整:工龄25年和35年的区别如下: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在这里要告诉大家养老金待遇主要跟四个因素有关: 1、缴费年限长短缴费15年还是缴费30年,会直接影响退休后的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满15年只是享受养老金的最低年限要求。 2、缴费水平高低缴费水平的高低也会直接影响到退休以后的养老金待遇。 3、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社会平均工资指的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 4、受退休年龄影响是55岁退休还是60岁退休,在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时候,所除的计发月数是不同的。退休年龄越后,计发月数越小,个人账户养老金可能算起来会略高一些。 综上所述,养老金计发基数的调整对于工龄25年和35年的职工来说具有显著影响。缴费年限、缴费水平、退休时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退休年龄等因素都会影响养老金待遇。工龄较长的职工在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方面可能获得更高的待遇,而过渡性调节金则主要适用于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职工。为了获得更好的养老金待遇,职工应尽可能延长缴费年限、提高缴费水平,并在退休前保持较高的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同时,选择合适的退休年龄也是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关键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