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需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在判决书中写明,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胜诉,费用将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那么还是由原告承担。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