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开庭时律师一定要出示律师事务所函吗 |
释义 | 律师事务所函(委托调查用)的主旨是介绍了委托调查函的含义、作用以及文书制作的要点。委托调查函是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的,请求该单位对有关事宜协助代为调查的文书。文章强调了委托调查函的简便性和节约时间的特点,但对于重要的证据收集,律师仍应亲自调查。在文书制作方面,委托调查函应明确委托调查的原因和事项,并在复杂或耗时的情况下注明请求具体调查费用。 法律分析 律师事务所函(委托调查用) (一)文书制作基本知识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委托调查函是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出具的,请求该单位对有关事宜协助代为调查的文书。律师通过向有关单位发出委托调查函,请求代为调查相关事宜,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具有行事简单、便捷的特点。但对于一些重要的证据收集,不宜用委托调查函,而宜由律师亲自调查。 2.文书制作要点写作委托调查函,首先应写明委托调查的原因,如因路途遥远,可能增加委托人经费负担,或对当地情况不熟,语言不通等。然后写清委托调查的事项,以便于被委托单位进行调查。事项比较复杂或耗时、耗力很大时,在委托调查函中应注明请求被委托单位函告具体调查费用、支出数额等。 (二)格式律师事务所函字第号____________:我事务所受理的____________事务,特委托贵单位代为调查以下事项: 1.2.贵单位所需收费,请函告具体数额,以便汇上。回函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此致敬礼________律师事务所(章)年月日 拓展延伸 律师在法院开庭时是否必须出示律师事务所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律师在法院开庭时并非必须出示律师事务所函。然而,出示律师事务所函可以作为一种证明律师身份和代理权的方式,有助于确保律师在法庭上的正当地位和权益。律师事务所函通常包括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信息。虽然并非强制要求,但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法院可能要求律师出示律师事务所函以确认其代理权。因此,律师在法院开庭前最好咨询具体法院的规定,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出示律师事务所函。 结语 委托调查函是律师事务所向有关单位发出的一种请求协助代为调查的文书。它具有行事简单、便捷的特点,可以节约时间和精力。在文书制作时,应清楚写明委托调查的原因和事项,并注明具体调查费用等。虽然律师在法庭开庭时并非必须出示律师事务所函,但它能作为一种证明律师身份和代理权的方式,有助于确保律师在法庭上的正当地位和权益。因此,在需要的情况下,律师可以考虑出示律师事务所函以确认其代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条 律师担任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人的,应当在受委托的权限内,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五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律师事务所,同时是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律师协会会员享有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权利,履行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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