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连续缴纳三个月的公积金,根本无法提取,提取公积金和缴纳公积金的年限是没有关系的,只有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才允许提取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条件,适应改善住房条件而产生金钱的支出,比如购买自住房和租房,装修和宅基地自建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连续缴纳三个月,没有什么用处,至少要连续缴纳一年才可以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