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 离退休人员 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2011年8月3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介绍,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 社会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据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社保卡在使用期限内损坏或丢失,需要补办。参保人应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社保大厦的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相关手续,从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可领卡。参保人尚未领取到社保卡或 社保卡丢失 补办期间,如需使用,可申请办理临时社保卡。申请时,参保人或代理人需持有效 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及25元押金到社会保障卡综合服务窗口,填写“山西省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表”。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发放临时社保卡。临时社保卡具有社保功能,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使用期满或领取正式社保卡时,需交回临时社保卡,领回25元押金,办理临时社保卡注销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