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否是借款金额 |
释义 | 保证担保的范围就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请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负连带责任以及申请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的范围。 主要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所以说,担保的范围不仅仅包括主债权的借款金额,还应当包括因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一、保证担保具体包括哪些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其利息、违约金和债权实现的费用,当事人有另外约定的,按照其约定。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二、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 质押担保的范围具体如下: 1、主债权,称为原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是指人延迟履行造成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债权,因此无需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惩罚性或补偿性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付的费用,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连带责任保证的范围 连带责任保证范围: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 1、主债权的全部。 2、利息。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 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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