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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担保可以只承担部分债务吗
释义
    担保是否可以承担部分债务应当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确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4、赔偿责任。
    二、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如何处理
    民间借贷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的处理:如果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但根据不同类型的担保责任的方式和条件不同。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不能履行债务前,可以拒绝对债权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担保。
    三、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是否权有追偿权
    一般保证人放弃先诉抗辩权有追偿权。担保作为担保方式,是指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先后享有两项重要权利:
    1、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保证人根据法律原因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2、追偿权,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担保人放弃专属担保人的抗辩权,或者放弃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债务人也表示放弃,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享有追偿权。但保证人放弃债务人享有的抗辩权,债务人未表示放弃的,承担保证责任的,不得享有追偿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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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2:4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