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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项
释义
    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事项如下:
    1.因重婚而导致离婚的;
    2.因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
    3.因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
    4.因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如何认定夫妻一方有过错
    有以下情形可以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如果因为上述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在哪些情况下,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对方重婚的;
    2、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
    4、对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5、对方有其他重大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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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2: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