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推定医疗机构过错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般都包括以下这些情形: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一、医疗损害适用过错责任吗 医疗损害原则上适用过错责任,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使用过错推定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 二、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提交哪些证据?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患者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2、资料复印件,包括病人门诊病历、住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3、病人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包括相关医疗费用单据、护理费用单据、营养费用单据和交通费用单据;患者有残疾的,应当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器械费用单据; 5、其他。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哪些手续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手续:(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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