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案件已经结案或者撤诉、不起诉,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 2.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 3. 取保候审期间,取保人自己提出解除取保候审并经法院批准,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 4. 取保人死亡,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 5. 取保人逃匿或者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取保候审保证金不予退还。 6. 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罚款、赔偿金等其他款项的,应当先用于支付其他款项,剩余部分可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使用和退还,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二条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缴纳,由取保人缴纳。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足以保证取保人出庭应讯和其他法律义务的履行。 第一百一十三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案件结案后,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返还取保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取保候审期间,取保人自行解除取保候审并经人民法院批准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应当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