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在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监察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滥用职权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吗? 是的。滥用职权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辅警收元黑钱代办 辅警收2000元黑钱属于受贿了,交通辅警也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应该追究法律责任。辅警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一旦玩忽职守,也是构成渎职罪的。辅警收黑钱,这是典型的徇私舞弊,在工作时玩忽职守。 三、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构成的特殊性是什么? 食品监管渎职罪犯罪构成的特殊性是指:犯罪主体具有特殊性,因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公务的未列入正式编制的人员。犯罪主观形态具有特殊性,既可以表现为故意的滥用职权,也可以表现为过失的玩忽职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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