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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出现什么情形能要求中止探望权
释义
    法律分析:一般而言,具有下列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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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0:5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