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不能生育离婚应该怎么判? |
释义 | 夫妻一方不能生育的,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判决双方是否离婚是根据双方是否感情已破裂而定的,如果不能证明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则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而一方不能生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情形,所以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案件中男女一方第一次要求离婚的,不能生育为由起诉离婚,如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同时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只能在半年后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夫妻中有一方提出离婚,可以由有关部门进心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而人民法院审理夫妻离婚案件的时候也会先进心调解,如果确认夫妻感情破裂,调解不起作用,就应该准予离婚。 夫妻能不能离婚的核心点是“感情破裂”,夫妻关系能不能继续维持下去取决于两个人之间是否还有真感情,并非取决于一方或是双方不能生育,所以妻子不能生育不能作为申请离婚的理由,如果男方以妻子不能生育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一般是不会给予支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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