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去世后的个人债务,有遗产的从遗产中清偿,没有遗产的,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遗产由继承人继承了的,继承人应当用所继承的遗产先清偿剩余债务。如果遗产金额少于所欠债务的,对于超出部分,继承人不用偿还其超出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