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去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处理可通过协商诉讼解决。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若不配合可寻求交警协助,最终可通过法律程序起诉对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可在10日内调解,达成协议后公安机关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勘察处理情况认定,若对方不定损,应尽快处理。定损后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事项,如对方不配合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分析 一、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去处理怎么办? 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去处理是可以通过协商诉讼的方式解决。交通事故,本方全责但是对方不去定损的情况,可以先尽快联系对方办理理赔手续,如果对方不配合的话,还可以拿着交警开具的交通裁定书或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到事故发生地所属的交通队去,请处理事故的交警协助您联系对方、解决问题。最后如果实在不行还可以走法律程序起诉对方。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第八十二条规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二、交通事故产生的损失如何赔偿?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受理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解终止。 车辆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 车辆、行人与火车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渡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情况,应当首先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的勘察处理情况来进行办理,一般情况上,交通事故认定了本方全责的,但对方不进行定损处理的,对本方是没有特别大的影响的,但相关事项也要尽快处理。 日常生活当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之后对于财产或者是其他方面的一些损失是需要进行定损的,然后根据交警所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来确定相关的赔偿方面的问题,如果对方不予配合的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 结语 交通事故定损另一方不处理,可通过协商诉讼解决。可联系交警协助联系对方,如仍不合作,可起诉对方。根据相关法规,交通管理部门可对违法行为处罚,犯罪行为吊销驾照。损失赔偿需在10日内调解,如调解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由交警根据勘察处理情况办理,定损后根据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如对方不合作,可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六条 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二条 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 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 投 保 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