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务员离婚的,抚养费问题处理是一样的,子女抚养费问题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在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不给子女抚养费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吗 实际中,发现离婚的一方未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积极去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后,会按照以下进行处理: 1、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会进行教育、警告 经过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对方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2、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对方经教育、警告后仍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及时支付子女抚养费。 所以,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对不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的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并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会按以下处理: 1、提取、扣留对方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 2、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