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欠条如何写才具有法律效力? |
释义 | 如何写离婚欠条以使其在法律上生效,夫妻离婚时需共同偿还债务,离婚时如发现财产损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离婚欠条应包含双方签字确认财产独立和债务承担责任的内容。《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要求提供书面借据或必要事实根据。 法律分析 一、离婚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宜写欠条 (二)借款时双方约定的利率宜写入借条中 (三)借款时宜将还款期限写入借条中 (四)借款时借条宜写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五)借款时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 二、婚姻期间夫妻写借条离婚时需要共同偿还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离婚时双方分割财产时,如发现一方具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姻关系中的受害一方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离婚财产,保护自己的婚姻财产合法权益。 三、夫妻离婚欠条怎么写 欠条一式两份,债权人也要在上面签字确认知晓夫妻财产独立且各人名下债务由各人承担,这样才属于个人之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欠条的有效性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借款时应当书写借条而非欠条,并在其中明确约定利率和还款期限;二是借条应清楚明确地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全名,避免产生歧义;三是夫妻在婚姻期间所签署的借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四是在离婚时,如发现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受害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查借贷案件时,会要求提供借据或必要的事实根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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