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在哪里都能办理吗? |
释义 | 今年6月1日起,实施结婚和离婚“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试点地区包括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分析 登记离婚一般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民政部于2021年5月19日宣布,经过国务院同意,从今年6月1日开始,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和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和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如果男女双方都是非本地户籍的内地居民,并且住在上述试点地区,他们可以凭借一方的居住证、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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