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条件为: 1、在一审判决不予离婚以后想要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重新计算。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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