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具备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的机构是治安联防队。治安联防队是中国大陆的一种群众性的自防、自治组织,是预防、制止、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辅助力量;消防监督检查是指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