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纠缠威胁如何面对 |
释义 | 离婚后前夫对女方或者女方家人进行威胁,当然不是合法的行为,至于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予以判断。当事人可以在搜集男方存在威胁的证据后与对方谈判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女方可以报警处理。当事人不要被他的威胁行为吓到,也不要视而不见,要及时寻求警察的帮助进行处理。如果前夫的威胁行为严重影响女方的生活及工作的,公安部门可以给予行为人相应的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收到催债的骚扰短信怎么办? 收到催债威胁短信的,可以报警处理。当事人收到催债危险短信的,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了解情况后,会进行调解,让对方不要进行威胁,应当以合理的方式进行催债,对方不听的,警察可以按照具体情况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比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离婚户口不迁,可以迁二婚吗 按照我们社会的通常习惯,男女结婚后,女方的户口往往迁入男方家庭。离婚后,很多人的户口还留在男方家里。结婚、离婚是一个人的婚姻关系的状态变化,由民政部门负责手续的办理。而户口的迁入迁出是户籍的变动,由公安机关户籍科室负责办理。离婚结束的是婚姻关系,并不会导致户口的自动迁移或户口本记载事项的变化。需要迁的话,还是要主动申请。那么如果女方户口不迁出,男方可以再婚吗?男方当然可以再婚。男方与前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是单身,单身当然可以再婚,只是前妻的户口不迁出,新配偶的户口就无法迁入。因为一个户口本上不能出现两个妻子。另外,女方离婚后,户口还留在前夫家庭的户口本上也不会影响其再婚。只是要考虑再婚后户口要不要迁入现任配偶的家庭。所以,可以看出,户口问题和婚姻状态是两回事儿,由不同的部门管理的,相互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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